关于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21 15:08:46  点击量:4252   信息来源:原创

为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尽快构建有效的免疫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区防控政策,现就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继续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共同落实好科学佩戴口罩、打疫苗、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不组织大型聚集活动、勤洗手、勤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境外、市外来涪返涪人员,在抵涪后第一时间向村(社区)登记报备,按有关规定接受健康管理和服务。

三、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的,应在8月底前完成接种。全体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尽快完成接种,确因身体原因不宜接种的可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到接种门诊开具有效接种禁忌证明材料。

四、820日起,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居民小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公安监所、景区景点、金融保险、文化娱乐、快递物流、货物仓储、窗口服务、建筑工地和其他重点场所等公共场所,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二码”联查,原则上健康码为绿码且镶金边或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有效接种记录纸质件或微信扫描件,方可进入(12岁以下儿童、急诊及住院患者、拟监管人员等特殊人群除外)。确因禁忌症不能接种的,应提供接种单位出具的有效接种禁忌证明。对未接种人员,各有关单位要核实登记相关信息,并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接种疫苗的原因进行核实,并做好宣传动员和接种服务工作。

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12岁以下儿童除外)不得参加,并减少其赴区外出行等公务活动。

六、831日前仍未按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的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七、广大市民要落实疫情防控个人和家庭责任,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动员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主动接种疫苗。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有禁忌症除外)感染新冠病毒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追偿。全区18岁以上无禁忌症、无故不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八、各公共场所单位要自觉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通风消毒、错峰分流、无接触支付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加强监管。公共交通工具、宾馆酒店、车站码头、景区景点、医院学校、市场商超、书店影剧院、公共场馆、办事大厅等封闭性场所或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不戴口罩禁止入内。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当好健康第一责任人,共同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果您无法识别验证码,请点图片更换
Powered by YXcms 2012-2014 yxms.net Inc.